恋爱中的男女常会说“如果我没了你……”
当他们结婚,有了孩子,那句话可能成为:“如果家没了我……”
再过几十年,孩子都大了,老伴也老了,死亡已成为眼前事,那句话或将是:“如果你没了我……”
血气方刚的时候,追求的是另一半,要的常是对方的全部。那爱是炽热燃烧的火,以最大的愿望,企盼对方跟自己燃烧。那是一对一的,百分之百对百分之百的;那是纯的,容不下一粒沙子的掺入,容不得第三者的干预;那是神圣的,因为它是爱、崇高的爱、不现实的爱。
但是当我们有了下一代,爱的烈焰,就变成文文的炭火。没有薰人的黑烟、没有炙人的火苗,夫妻成为守炭火的人,适时地拨一拨,适时的添些炭,适时地把自己投掷下去,只为了火要维持--只为了我们的孩子正在旁边安详地睡着。
然后,孩子自己有了家。夜色中远远望去,他们一家家,正围着红红的炭火,相互倚靠着。剩下老俩口前面的火,却默默地黯淡:“我累了,不能再跟你一块添火,当我走后,你要好好过!如果孩子好,可以过去围他的那堆火;如果孩子不好,跟你借炭,你可要慎重,还是留些温暖给自己……”
我想每个曾经恋爱、曾经养育,以及走向老年的人,都可能有这样的感触。
我家附近,有一栋兴工中的建筑,全新的外观,尖顶如同教学,门前砌着不同色的石砖,堆起高高的花坛,路过的人总要发出惊叹,只是工程持续了几年都没完。
最近听说要卖,说的人笑道:“你们知道那房子的故事吗?两个热恋的情侣,决定靠自己的力量盖一栋心中的城堡,但是盖着盖着,女的撑不住了,离开了男孩,那房子是只有外壳,里面空空如也。”
“那是恋爱,不是家爱!”我心想:家爱可能没有漂亮的外壳,但里面是满的!家爱可能先去找个五脏俱全的小屋,让孩子温饱,再向外扩张。
小时候常背北京的一首儿歌:“小小子,从门堆儿,哭着吵着要媳妇。要媳妇儿干嘛啊?点灯说话,关灯作伴儿!”
那时候对“说话儿”还能理解。至于“作伴儿”就有些抽象了。
二三十岁,在大陆电影里又听到这首儿歌,重新咀嚼其中的意思,味道变了,变得带有几分“色情”:
“噢!原来关灯作伴儿,是办那件‘事儿’!”
但是这两年,不再年少轻狂,某日看报上谑说:“少年夫妻老来伴,中间不知怎么办?”又想起那首儿歌,突然有了新的感触--
以前谈恋爱时紧紧搂着走,心里想的是:“你是我的!”
而今出去买东西,过街时拉着走,心里想的是:“你腿不好,别一软,摔了!”
我想,再过几十年,如果还能相守,颤颤悠悠扶着走,那心底泛起的应该是:
“让我们好好活着,彼此作个伴儿!”
如果我没了你,我会死!
如果家没了我,家会垮!
如果你没了我,你要好好活下去!
这就是爱的三种境界。